共同缔造——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06 来源: 省美协 作者: [关闭窗口]

各地市、州文联及美协、群艺馆、美术馆、美术院、美术学院及各大专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积极响应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号召的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共同缔造活动,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湖北美术事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湖北省美术家协会举办“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该展览是五年一届常态化的综合性美术作品展览,是阶段性创作水平最高、规模最广、影响力最大的省级展览,在湖北美术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本次省级展览积极践行“美丽中国”建设理念,鼓励反映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成果的美术创作,以弘扬荆楚文化、繁荣湖北美术事业为目标,通过推出精品力作、培育优秀美术人才、助推文化强省建设,为湖北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出规模:400件

二、奖项设置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设金、银、铜3个奖项,其中金奖8个,银奖15个,铜奖18个,共41个获奖名额。

三、作者要求投稿作者须为湖北籍(以身份证为准),或现学习、生活、工作,定居于湖北省。

四、作品种类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壁画、综合画种(年画、宣传画、漫画、连环画、插图)、陶瓷艺术、综合材料绘画、艺术设计(包括:平面设计、工业设计、环境设计、服装设计、书籍装帧、信息可视化设计)。 

五、收件时间:自2024年4月15日至17日,时间为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各作品种类严格按照以下时间段送件,提前或逾期不接收:

4月15日(上午9点至下午16点):中国画、陶瓷艺术、雕塑、水彩(粉画)。

4月16日(上午9点至下午16点):油画、版画、综合画种(年画、宣传画、漫画、连环画、插图)、艺术设计(包括:工业设计、服装设计)。

4月17日(上午9点至下午16点):漆画、壁画、综合材料绘画、艺术设计(平面设计、环境设计、书籍装帧、信息可视化设计)。

六、收件地点:湖北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74号湖北美术学院美术馆(昙华林校区)

七、作品要求

1、作品种类与尺寸、规格等具体要求,原则上按照中国美协发布的“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各展区作品征集细则”要求,结合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要求,见附件3《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作品征集细则》中对应投稿作品的各项要求实施。投稿作品尺寸与规格等各项要求,最终解释权归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组委会。

2、凡自2019年第十三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以后创作的作品,无论是否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选送参评。每位作者限投一个画种的一件或一组作品参评(含合作作品),合作作品署名作者不超过10人。

3、多幅组画及系列作品以1件计算,作品尺寸与规格严格按照附件3规定执行。

4、凡参加“2023首届湖北省青年美术作品展览”获得前50名且符合本次展览画种要求的优秀作品可作为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入选作品,直送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参加评审。

5、作者需保证对投稿作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责任自负。 

八、送件要求

1、由作者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送作品原件至收件地点(含集体送件)。展览不接收投稿作品以邮寄物流等方式送件;不接收、保留投稿作品任何形式的外包装;凡交接过程中发现作品有破损情况,主办方有权拒绝作品参与评审。

2、参评作品由作者自行装裱(装裱要求见附件3),并于作品背面正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报名表》附件1(作者姓名与身份证一致),“2023首届湖北省青年美术作品展览”直送作品还需附上首届青展获奖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

3、参评作者除送交作品原件外,须同时提交电子版作品图片和电子版《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作品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单幅作品图片文件大小为10MB,资料信息必须以U盘等介质提交,介质不退还。图片文件名须包括以下内容: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与身份证一致)、画种材质、创作年代、作品尺寸、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4、凡单位统一送件,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另须提交电子版和纸版《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统一送评作品清单》附件2,各单位可下载填写。

九、主办方和参展作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湖北省美术家协会对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湖北省美术家协会拥有“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2、投稿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投稿人必须拥有投稿作品完整著作权,若有第三者对作品提出异议并经查明属实,主办方有权取消作品入展资格。

3、凡涉嫌抄袭、侵权他人作品,高仿、复制自己作品者,或发现作者一人多投作品情况,一律取消参评、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湖北省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涉事作者参加湖北省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学术与展览活动。

4、主办单位向入选、获奖作者颁发证书以及获奖、入选作品集,作者本人获得申请加入湖北省美术家协会入会资格条件一次。 

5、凡投稿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征稿通知中的各项规定。 

十、其他说明

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展览收退件以及相关展览信息和工作通知等可登陆湖北文艺网:http://www.hbwy.org.cn/查看,或关注湖北省美术家协会公众号查询。

美展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陈  旭 15871481951

胡若婕 13147149474

曾  慧 18694058528

                            湖北省美术家协会
2024年3月5日

附件1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报名表.docx

附件2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统一送评作品清单.doc

附件3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作品征集细则.docx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技术支持: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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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缔造——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征稿通知

发表时间:2024-03-06 来源:省美协 作者:

各地市、州文联及美协、群艺馆、美术馆、美术院、美术学院及各大专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积极响应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号召的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共同缔造活动,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湖北美术事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湖北省美术家协会举办“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该展览是五年一届常态化的综合性美术作品展览,是阶段性创作水平最高、规模最广、影响力最大的省级展览,在湖北美术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本次省级展览积极践行“美丽中国”建设理念,鼓励反映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成果的美术创作,以弘扬荆楚文化、繁荣湖北美术事业为目标,通过推出精品力作、培育优秀美术人才、助推文化强省建设,为湖北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出规模:400件

二、奖项设置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设金、银、铜3个奖项,其中金奖8个,银奖15个,铜奖18个,共41个获奖名额。

三、作者要求投稿作者须为湖北籍(以身份证为准),或现学习、生活、工作,定居于湖北省。

四、作品种类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壁画、综合画种(年画、宣传画、漫画、连环画、插图)、陶瓷艺术、综合材料绘画、艺术设计(包括:平面设计、工业设计、环境设计、服装设计、书籍装帧、信息可视化设计)。 

五、收件时间:自2024年4月15日至17日,时间为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各作品种类严格按照以下时间段送件,提前或逾期不接收:

4月15日(上午9点至下午16点):中国画、陶瓷艺术、雕塑、水彩(粉画)。

4月16日(上午9点至下午16点):油画、版画、综合画种(年画、宣传画、漫画、连环画、插图)、艺术设计(包括:工业设计、服装设计)。

4月17日(上午9点至下午16点):漆画、壁画、综合材料绘画、艺术设计(平面设计、环境设计、书籍装帧、信息可视化设计)。

六、收件地点:湖北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74号湖北美术学院美术馆(昙华林校区)

七、作品要求

1、作品种类与尺寸、规格等具体要求,原则上按照中国美协发布的“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各展区作品征集细则”要求,结合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要求,见附件3《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作品征集细则》中对应投稿作品的各项要求实施。投稿作品尺寸与规格等各项要求,最终解释权归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组委会。

2、凡自2019年第十三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以后创作的作品,无论是否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选送参评。每位作者限投一个画种的一件或一组作品参评(含合作作品),合作作品署名作者不超过10人。

3、多幅组画及系列作品以1件计算,作品尺寸与规格严格按照附件3规定执行。

4、凡参加“2023首届湖北省青年美术作品展览”获得前50名且符合本次展览画种要求的优秀作品可作为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入选作品,直送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参加评审。

5、作者需保证对投稿作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责任自负。 

八、送件要求

1、由作者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送作品原件至收件地点(含集体送件)。展览不接收投稿作品以邮寄物流等方式送件;不接收、保留投稿作品任何形式的外包装;凡交接过程中发现作品有破损情况,主办方有权拒绝作品参与评审。

2、参评作品由作者自行装裱(装裱要求见附件3),并于作品背面正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报名表》附件1(作者姓名与身份证一致),“2023首届湖北省青年美术作品展览”直送作品还需附上首届青展获奖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

3、参评作者除送交作品原件外,须同时提交电子版作品图片和电子版《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作品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单幅作品图片文件大小为10MB,资料信息必须以U盘等介质提交,介质不退还。图片文件名须包括以下内容: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与身份证一致)、画种材质、创作年代、作品尺寸、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4、凡单位统一送件,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另须提交电子版和纸版《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统一送评作品清单》附件2,各单位可下载填写。

九、主办方和参展作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湖北省美术家协会对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湖北省美术家协会拥有“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2、投稿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投稿人必须拥有投稿作品完整著作权,若有第三者对作品提出异议并经查明属实,主办方有权取消作品入展资格。

3、凡涉嫌抄袭、侵权他人作品,高仿、复制自己作品者,或发现作者一人多投作品情况,一律取消参评、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湖北省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涉事作者参加湖北省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学术与展览活动。

4、主办单位向入选、获奖作者颁发证书以及获奖、入选作品集,作者本人获得申请加入湖北省美术家协会入会资格条件一次。 

5、凡投稿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征稿通知中的各项规定。 

十、其他说明

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展览收退件以及相关展览信息和工作通知等可登陆湖北文艺网:http://www.hbwy.org.cn/查看,或关注湖北省美术家协会公众号查询。

美展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陈  旭 15871481951

胡若婕 13147149474

曾  慧 18694058528

                            湖北省美术家协会
2024年3月5日

附件1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报名表.docx

附件2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统一送评作品清单.doc

附件3第十四届湖北省美术作品展览作品征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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