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评审结果公示公告
根据省文化厅、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举办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的通知》要求,主承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共评选出金质收藏作品5幅(组)、银质收藏作品10幅(组)、铜质收藏作品20幅(组)、优秀作品100幅(组),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5月26日—2017年6月1日。如对上述入展作品和版权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
根据《通知》要求,作品入选大展后,作者需将原始数字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联 系 人:宋 凯 联系电话:027-87276635
纪检监督员:李丽芳 联系电话:027-87366609
电子邮箱:hbwhfy@163.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56号(430064)
湖北省文化厅 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年5月25日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评审结果公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主办单位: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技术支持:荆楚网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一号
联系电话:027-68880703 留言信箱:hbswlwczx@126.com 邮政邮编:43007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2566号
发表时间:2017-05-26 来源:湖北文艺网 作者:省摄协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评审结果公示公告
根据省文化厅、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举办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的通知》要求,主承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共评选出金质收藏作品5幅(组)、银质收藏作品10幅(组)、铜质收藏作品20幅(组)、优秀作品100幅(组),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5月26日—2017年6月1日。如对上述入展作品和版权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
根据《通知》要求,作品入选大展后,作者需将原始数字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联 系 人:宋 凯 联系电话:027-87276635
纪检监督员:李丽芳 联系电话:027-87366609
电子邮箱:hbwhfy@163.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56号(430064)
湖北省文化厅 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年5月25日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评审结果公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技术支持:荆楚网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一号 邮政邮编:430071
联系电话:027-68880703 留言信箱:hbswlwczx@126.com
鄂ICP备1201547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