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评审结果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5-26 来源: 湖北文艺网 作者: 省摄协 [关闭窗口]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评审结果公示公告

根据省文化厅、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举办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的通知》要求,主承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共评选出金质收藏作品5幅(组)、银质收藏作品10幅(组)、铜质收藏作品20幅(组)、优秀作品100幅(组),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526—201761日。如对上述入展作品和版权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

根据《通知》要求,作品入选大展后,作者需将原始数字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人:宋        联系电话:027-87276635

纪检监督员:李丽芳    联系电话:027-87366609

 电子邮箱:hbwhfy@163.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56号(430064

 

               湖北省文化厅  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525日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评审结果公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名单下载附件: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评审结果公示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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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技术支持:荆楚网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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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2566号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评审结果公示公告

发表时间:2017-05-26 来源:湖北文艺网 作者:省摄协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评审结果公示公告

根据省文化厅、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举办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的通知》要求,主承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共评选出金质收藏作品5幅(组)、银质收藏作品10幅(组)、铜质收藏作品20幅(组)、优秀作品100幅(组),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526—201761日。如对上述入展作品和版权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

根据《通知》要求,作品入选大展后,作者需将原始数字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人:宋        联系电话:027-87276635

纪检监督员:李丽芳    联系电话:027-87366609

 电子邮箱:hbwhfy@163.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56号(430064

 

               湖北省文化厅  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525日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评审结果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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