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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巴河法庭 镇村两级调解委员会巧解纠纷
  • 编辑:郭崇乐
  • 2025-03-17


湖北日报农村版全媒记者 吕博林 通讯员 程春林

“刘书记,王某文和刘某凯的劳务纠纷调解得咋样了?”3月10日,浠水县人民法院巴河人民法庭“焱林调解工作室”负责人陈焱林,向巴河镇东寿村党支部书记刘迅询问情况。

王某文与刘某凯同为巴河镇人。2024年,王某文受刘某凯雇佣在武汉务工4个月,刘某凯仅支付生活费。完工结算时,刘某凯出具1.87万元欠条,约定年底结清却未兑现。3月2日,王某文到巴河法庭咨询起诉。

陈焱林了解情况后,发现纠纷事实清晰,且刘某凯是东寿村村民,便联系刘迅,建议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刘迅迅速对接双方,在村部调解。最终,刘某凯先付6700元,剩余1.2万元今年8月底前分两批还清。

这一成功调解得益于浠水县巴河镇构建的调解网络。2024年,巴河法庭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针对基层村组织调解乏力问题,向镇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镇党委政府迅速行动,牵头设立巴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66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镇干部、派出所民警、法庭法官、司法所人员和村干部担任调解员,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

同时,配套出台《调解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村集体内村民纠纷,先由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上报镇调解委员会进行二次调解,充分发挥各方调解优势,力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2024年,巴河镇村两级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600多件矛盾纠纷,大量纠纷在诉前化解,巴河法庭当年受案数同比下降4成。如今,村民遇到矛盾先找村调解,不成再找镇,最后才选择起诉,一张调解网有效维护当地和谐稳定,真正做到化纠纷、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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