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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资源盘活 农庄农民受益
红安法院以民为本抓执行
  • 编辑:郭崇乐
  • 2024-11-18

湖北日报农村版讯(记者吕博林、通讯员姚宽、李扬)“村民的事有了着落,土地也没有浪费,事情终于圆满解决,感谢你们的辛苦付出。”近日,红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行动,成功盘活红安县永佳河镇某村一处闲置土地,促进了闲置资产的流转,帮助村民挽回了经济损失,拿到执行款后,村民来到红安县人民法院,向执行局干警赠锦旗表达感谢。

原来,早在2015年,商人周某来到红安县与永佳河镇某村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在该村租赁约800亩土地种植水果。后周某又成立了湖北优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此建厂拓展酿酒、商贸等业务。然而,公司因经营不善,连年亏损,周某无力向村委会支付2022年至2024年的1074864元的租金,村委会将周某告上法庭。后经法院调解,约定周某以分期支付的方式给付欠款。但周某后续并未按期履行义务,村委会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红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多次前往村里实地调查。针对被执行人周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执行干警将目光锁定在被执行人周某深耕多年的农场:这里存续着大量的种植设施和果树、果酒。经执行局研究决定,要利用好这些现成的资源盘活土地,减少村民的经济损失。

对此,执行局制定了“三步走”计划。一方面,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争取和村民达成执行和解;另一方面,积极与村委会沟通协商、释法明理,引导村民依法反映诉求;再一方面,积极引入第三方投资,以第三方支付土地流转费的方式补偿村民损失,并让闲置土地继续产生经济效应。最终,在执行干警的积极努力下,成功争取到第三方投资人高某入场。随后周某将土地经营承包权以10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高某,由高某经营农场。至此,村民拿回欠款,资源得以保留,公司继续创收,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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