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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知识百科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联办
  • 编辑:郭崇乐
  • 2024-08-28


重点区域地质灾害分类

一类是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特殊地质环境区域,如自然资源部门调查划定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全省自然灾害普查划定的地质灾害高风险区。

二类是人口密集区,这些地区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极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如城镇、村庄、工矿企业等人口常住密集地区;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流动性人口密集区。

三类是重要工程建设区域,包括在建、已建和规划建设工程区,这些地区极易因不合理的工程施工和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如水利工程、交通道路、油气输运管道、电力通信基站等基础设施区域,这些区域一旦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影响范围广,损失巨大。

高易发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

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危险性评估工作应按照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进行。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一般不宜进行城镇建设和大型工程建设的规划。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应按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经专家审查后,方可立项和用地审批使用。评估工作结束两年后,工程建设仍未进行的,应重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工作结束后,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工程建设方案变化大时,应重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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