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点如何认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地质灾害迹象,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或基层自治组织报告。
2.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接到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专业技术支撑单位现场调查核实。
3.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经专业技术支撑单位实地调查评估后,认为符合隐患点标准的,按规定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准。
4.经认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隐患点所在地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纳入“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落实“四位一体”网格员职责。隐患点管理相关信息应及时对社会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