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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法院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帮守信企业脱困
  • 编辑:郭崇乐
  • 2024-04-24

湖北日报农村版讯(记者吕博林、通讯员吴志刚、刘丽萍)“多亏法院给我们公司出的这份《信用修复证明书》,从银行申请的650万元贷款已经到公司账上啦。”近日,走出银行大门的钟先生,高兴地给红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彭胜利打去电话。

原来,钟先生的公司因一起合同纠纷案被李某告上法庭,法庭判决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李某给付工程款,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给付义务,于是李某向红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后,立即与执行法官联系,主动申请将公司银行账户中的250余万元资金扣划至法院标的款账户,并积极与李某协商解决延迟履行期间的利息问题,待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该执行款将发放至李某账户。

在此期间,钟先生的公司因业务发展,急需一笔资金过渡,于是向银行申请贷款。但是在申请过程中,被银行告知公司在法院尚有一起未结案的执行案件,按照规定银行不能向该公司提供贷款,钟先生心急如焚,立即联系执行法官,请求法院予以帮助。

因为公司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并未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和失信名单,且考虑到该公司的后续发展,执行员彭胜利在收到钟先生的书面申请后,向其出具了《信用修复证明书》,在法院的帮助下,钟先生顺利地从银行申请到了650万元贷款。

据悉,这是红安县人民法院首次以《信用修复证明书》的方式帮助守信企业脱离融资困境,近年来,红安法院贯彻善意执行理念,通过发布“预拘留通知书”、出具《信用修复证明书》等方式,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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