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农村版讯(记者徐思弘、通讯员江怡萱)“违规签订的承包合同被取消,村里的堰塘重新归村集体所有,这样我们就可以放心种田了。”日前,随县唐县镇紫金社区村民对回访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干部说。
“我们二组的堰塘一直用于农田灌溉,现在村干部占了准备养鱼,我们老百姓都不答应。”此前,县委第二巡察组到社区开展巡察时,村民向工作人员反映。
调查后发现,在2022年6月,紫金社区为盘活集体资源对闲置堰塘进行公开发包,二组堰塘因多年淤积一直无人竞标,社区会计殷某便以其母亲名义报名承包准备养鱼。村两委干部未经过“四议两公开”就与殷某母亲签订了承包合同。
部分村民担心后期会影响周边100余亩农田灌溉用水,于是向巡察组反映问题。紫金社区立行立改,解除了堰塘承包合同,并规定集体堰塘被承包后首先要满足农田灌溉。
集体资源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县委巡察机构全面梳理汇总、分析研判,印发《三届县委巡察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问题的通报》。根据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先后查处均川镇包家巷村重复报账套取集体资金、殷店镇鹦鹉村私分工程材料款等损害农村集体“三资”的典型案例。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成立专班,加强对乡镇财政所的培训指导和检查督办,切实守牢“村账镇管”关口。
通过“镇村一体巡”的方式,全县8个镇党委235个村级党组织全面巡察体检中,发现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问题共计1233个。截至目前,各乡镇共纠正不规范合同93个,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204.35万元,移交“三资”问题线索47件。
“我们将持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三资’管理在阳光下运行。”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