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按照中央《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宣部《全国性文艺评奖改革方案》和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关于继续深化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落实九次曲代会工作部署,依照《中国曲艺牡丹奖章程》,第十三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的评选工作将于2024年举行。现就做好本届牡丹奖参评材料推荐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聚焦创作生产优秀作品这一中心环节,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做人的工作”和“推动文艺创作”贯通起来,有力发挥评奖在出精品、出人才、引导行业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推动新时代曲艺艺术传承发展,引领广大曲艺工作者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贡献曲艺力量。
二、推荐单位
湖北省曲艺家协会
三、推荐要求
1.本届牡丹奖评选的时间期限为2022年、2023年两个年度。各子项具体要求须符合《中国曲艺牡丹奖章程》规定。其中,参评文学奖的作品,考虑到创作周期,创作时间相应放宽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参评新人奖的演员须为1989年3月31日至200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本届牡丹奖设节目奖、表演奖、文学奖、新人奖4个子项,经报送、初评、分赛区比赛、终评4个阶段评出,推荐报送节目将参与以上子项的初评。根据初评结果,凡入围节目按曲种分配至各分赛区参加现场比赛,并评出与牡丹奖子项相对应的节目、作品(作者可为文本创作者或音乐编创者)、演员提名进入牡丹奖终评。
3.参评节目注明该节目的参评子项。每个参评节目原则上报评1个子项,最多不得超过2个。根据报送节目具体情况,初评委可与推荐单位协商,对报送子项作适当调整。
4.上届牡丹奖表演奖、文学奖、新人奖的获得者本届不得申报相同子项的奖项。
5.根据曲种、地域情况,本届牡丹奖评选设立评弹滑稽类、南方鼓曲唱曲类、北方鼓曲唱曲类、相声小品“三书”类4个分赛区。分赛区比赛定于5月-8月举行,参赛事项将于初评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推荐规定
1.湖北省曲协将本着公平公正、对曲艺事业高度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初步筛选工作,严格审核所推荐节目、作品、演员的参评资格。各节目应确保相关报送信息准确,对《第十三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参评登记表》(见附件1)
2.参评节目和作品须经过演出实践、受到观众欢迎。参评作者和演员应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和社会影响力,道德品行良好,自觉遵守践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和《中国曲艺工作者行为守则》。
3.所有参评者须提供节目视频,视频时长原则上控制在15分钟以内,DVD光盘或U盘格式(确保无病毒、可识别),声音和画面清晰,参评的主要演员突出,使用方言表演的节目视频须配有字幕。凡冒名申报、还音假唱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不得参与今后牡丹奖申报。
4.推荐参评的中长书类节目除报送参赛节目片段视频及文本外,还须报送完整作品视频及文本。为鼓励中长书类节目的创作表演,增强评选的公正性,省曲协可与中国曲艺牡丹奖评奖工作办公室协商,邀请相关专家对节目进行现场观摩,并形成书面意见作为评奖参考。
5.参评节目、作品凡存有版权纠纷的,由作者和推荐单位负责解决。凡出现版权问题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不得参与今后牡丹奖申报。
6.中国曲协对参评节目、作品和参演节目、作品有媒体展播权,并可将上述节目、作品制成电子音像制品和书籍,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和研讨交流活动。对此有疑义者请提出声明,否则,以参评登记表中报送单位盖章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五、报送要求
1.参评节目、作品、演员须如实准确填写《第十三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参评登记表》(见附件1)。其中,报送单位意见一栏,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参评节目、作品、演员须认真阅读《中国曲艺牡丹奖参评人(单位)承诺书》(见附件2)并签字盖章。参评节目奖的需参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参评文学奖、表演奖、新人奖的需参评者本人签字。未签字或盖章的一律视为不符合报送标准不予参评。
3.各推荐单位须汇总各自地区(单位)报送的所有参评节目信息,统一填写《第十三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参评节目汇总表》(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具体填写方式详见《第十三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参评节目汇总表填写说明》(见附件4)。
4.所有参评材料(包括①参评登记表、②承诺书、③作品文本、④节目视频光盘或U盘、⑤如报新人奖需身份证复印件1份、⑥参评节目汇总表)须在3月25日前寄送至湖北省曲协并注明“牡丹奖报送”字样。电子版的作品文本和参评节目汇总表须同时发送至省曲协电子邮箱。所有材料将由评奖工作办公室存档,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六、报送方式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路翠柳街1号省曲协(邮编:430077)
联 系 人:李莉娜
联系电话:027-68880692
电子邮箱:hubeiquxie@163.com
主办单位: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技术支持:荆楚网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一号
联系电话:027-68880703 留言信箱:hbswlwczx@126.com 邮政邮编:43007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2566号
发表时间:2024-01-12 来源:湖北文艺网 作者:省曲协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按照中央《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宣部《全国性文艺评奖改革方案》和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关于继续深化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落实九次曲代会工作部署,依照《中国曲艺牡丹奖章程》,第十三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的评选工作将于2024年举行。现就做好本届牡丹奖参评材料推荐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聚焦创作生产优秀作品这一中心环节,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做人的工作”和“推动文艺创作”贯通起来,有力发挥评奖在出精品、出人才、引导行业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推动新时代曲艺艺术传承发展,引领广大曲艺工作者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贡献曲艺力量。
二、推荐单位
湖北省曲艺家协会
三、推荐要求
1.本届牡丹奖评选的时间期限为2022年、2023年两个年度。各子项具体要求须符合《中国曲艺牡丹奖章程》规定。其中,参评文学奖的作品,考虑到创作周期,创作时间相应放宽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参评新人奖的演员须为1989年3月31日至200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本届牡丹奖设节目奖、表演奖、文学奖、新人奖4个子项,经报送、初评、分赛区比赛、终评4个阶段评出,推荐报送节目将参与以上子项的初评。根据初评结果,凡入围节目按曲种分配至各分赛区参加现场比赛,并评出与牡丹奖子项相对应的节目、作品(作者可为文本创作者或音乐编创者)、演员提名进入牡丹奖终评。
3.参评节目注明该节目的参评子项。每个参评节目原则上报评1个子项,最多不得超过2个。根据报送节目具体情况,初评委可与推荐单位协商,对报送子项作适当调整。
4.上届牡丹奖表演奖、文学奖、新人奖的获得者本届不得申报相同子项的奖项。
5.根据曲种、地域情况,本届牡丹奖评选设立评弹滑稽类、南方鼓曲唱曲类、北方鼓曲唱曲类、相声小品“三书”类4个分赛区。分赛区比赛定于5月-8月举行,参赛事项将于初评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推荐规定
1.湖北省曲协将本着公平公正、对曲艺事业高度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初步筛选工作,严格审核所推荐节目、作品、演员的参评资格。各节目应确保相关报送信息准确,对《第十三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参评登记表》(见附件1)
2.参评节目和作品须经过演出实践、受到观众欢迎。参评作者和演员应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和社会影响力,道德品行良好,自觉遵守践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和《中国曲艺工作者行为守则》。
3.所有参评者须提供节目视频,视频时长原则上控制在15分钟以内,DVD光盘或U盘格式(确保无病毒、可识别),声音和画面清晰,参评的主要演员突出,使用方言表演的节目视频须配有字幕。凡冒名申报、还音假唱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不得参与今后牡丹奖申报。
4.推荐参评的中长书类节目除报送参赛节目片段视频及文本外,还须报送完整作品视频及文本。为鼓励中长书类节目的创作表演,增强评选的公正性,省曲协可与中国曲艺牡丹奖评奖工作办公室协商,邀请相关专家对节目进行现场观摩,并形成书面意见作为评奖参考。
5.参评节目、作品凡存有版权纠纷的,由作者和推荐单位负责解决。凡出现版权问题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不得参与今后牡丹奖申报。
6.中国曲协对参评节目、作品和参演节目、作品有媒体展播权,并可将上述节目、作品制成电子音像制品和书籍,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和研讨交流活动。对此有疑义者请提出声明,否则,以参评登记表中报送单位盖章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五、报送要求
1.参评节目、作品、演员须如实准确填写《第十三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参评登记表》(见附件1)。其中,报送单位意见一栏,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参评节目、作品、演员须认真阅读《中国曲艺牡丹奖参评人(单位)承诺书》(见附件2)并签字盖章。参评节目奖的需参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参评文学奖、表演奖、新人奖的需参评者本人签字。未签字或盖章的一律视为不符合报送标准不予参评。
3.各推荐单位须汇总各自地区(单位)报送的所有参评节目信息,统一填写《第十三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参评节目汇总表》(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具体填写方式详见《第十三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参评节目汇总表填写说明》(见附件4)。
4.所有参评材料(包括①参评登记表、②承诺书、③作品文本、④节目视频光盘或U盘、⑤如报新人奖需身份证复印件1份、⑥参评节目汇总表)须在3月25日前寄送至湖北省曲协并注明“牡丹奖报送”字样。电子版的作品文本和参评节目汇总表须同时发送至省曲协电子邮箱。所有材料将由评奖工作办公室存档,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六、报送方式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路翠柳街1号省曲协(邮编:430077)
联 系 人:李莉娜
联系电话:027-68880692
电子邮箱:hubeiquxie@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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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7-68880703 留言信箱:hbswlwc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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