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州美协、美术馆、群艺馆、美术院、美术创作机构、美术学院及各大专院校:
为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共湖北省委号召全省上下“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湖北省美术家协会将于2023年6月举办“共同缔造主题美术创作优秀作品展览”。目前该展览面向社会征集作品阶段已结束,经过认真评审,已在省美协官网公布入选作品名单。现将本次入选作品的收件事宜通知如下,请征集入选的艺术家(投稿作品原件),严格按照以下收件要求送件:
一、收件时间: 2023年5月30日(9:00-16:00)
2023年6月1日(9:00-12:00)
二、收件地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华路1号
汤湖美术馆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5926329110
三、送件要求
1.各画种参展作品,由作者自行装裱、送件、退件,送件作品不接受外包装箱。
2.参展送件作品,需自行打印《共同缔造主题美术创作优秀作品展报名表》一份,并粘贴在作品背面(身份证照片正反面打印需清晰完整)。
3.参展送件作品,需自行填写打印,现场提交《首届湖北省青年美术作品展,参展作品登记表(收件)、(退件)》一份(下载附件一)。
四、参展作品要求
1.送件作品需严格按照“共同缔造主题美术创作优秀作品展览”征稿通知要求完成作品交件(征稿通知,附件1《“共同缔造主题美术创作优秀作品展览”作品种类与尺寸规格要求》)。
2.每位作者只可交件展出一件作品(第一作者),多幅画面可装裱为一件作品(尺寸不超规);参展作品应遵守展览展场规定,作品展陈不得破坏展场墙体、墙面,不展出含有易燃、易爆类作品;对个别装置搭建类作品,经与展览办公室沟通同意后实施,展览结束后自行完成作品拆除并复原展场原貌。
3.参展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始真实作品,如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展或涉及侵权行为,其后果由作者本人承担,湖北省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该作者参加湖北省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五、逾期或未按要求送交作品原件者,视为放弃参展资格。2023“共同缔造主题美术创作优秀作品展览”作品退件,另行通知。
六、凡送作品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七、主办方对参展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八、本次展览信息可登陆http://www.hbswl.gov.cn/(湖北文艺网)和湖北省美术家协会公众号查看。
湖北省美术家协会
2023年5月15日
附件下载:
主办单位: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技术支持:荆楚网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一号
联系电话:027-68880703 留言信箱:hbswlwczx@126.com 邮政邮编:43007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2566号
发表时间:2023-05-16 来源:省美协 作者:
各地市、州美协、美术馆、群艺馆、美术院、美术创作机构、美术学院及各大专院校:
为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共湖北省委号召全省上下“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湖北省美术家协会将于2023年6月举办“共同缔造主题美术创作优秀作品展览”。目前该展览面向社会征集作品阶段已结束,经过认真评审,已在省美协官网公布入选作品名单。现将本次入选作品的收件事宜通知如下,请征集入选的艺术家(投稿作品原件),严格按照以下收件要求送件:
一、收件时间: 2023年5月30日(9:00-16:00)
2023年6月1日(9:00-12:00)
二、收件地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华路1号
汤湖美术馆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5926329110
三、送件要求
1.各画种参展作品,由作者自行装裱、送件、退件,送件作品不接受外包装箱。
2.参展送件作品,需自行打印《共同缔造主题美术创作优秀作品展报名表》一份,并粘贴在作品背面(身份证照片正反面打印需清晰完整)。
3.参展送件作品,需自行填写打印,现场提交《首届湖北省青年美术作品展,参展作品登记表(收件)、(退件)》一份(下载附件一)。
四、参展作品要求
1.送件作品需严格按照“共同缔造主题美术创作优秀作品展览”征稿通知要求完成作品交件(征稿通知,附件1《“共同缔造主题美术创作优秀作品展览”作品种类与尺寸规格要求》)。
2.每位作者只可交件展出一件作品(第一作者),多幅画面可装裱为一件作品(尺寸不超规);参展作品应遵守展览展场规定,作品展陈不得破坏展场墙体、墙面,不展出含有易燃、易爆类作品;对个别装置搭建类作品,经与展览办公室沟通同意后实施,展览结束后自行完成作品拆除并复原展场原貌。
3.参展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始真实作品,如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展或涉及侵权行为,其后果由作者本人承担,湖北省美术家协会将在三年内拒绝该作者参加湖北省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五、逾期或未按要求送交作品原件者,视为放弃参展资格。2023“共同缔造主题美术创作优秀作品展览”作品退件,另行通知。
六、凡送作品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七、主办方对参展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八、本次展览信息可登陆http://www.hbswl.gov.cn/(湖北文艺网)和湖北省美术家协会公众号查看。
湖北省美术家协会
2023年5月15日
附件下载:
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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