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
活动方案暨参演细则
“2022年湖北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以下简称“小梅花”)活动由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湖北省戏剧家协会承办,各相关支持单位共同协办。本年度活动细则如下:
一、活动宗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重要讲话精神,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落实省委宣传部“振兴武汉戏曲大码头”有关文件精神,增强文化自信,弘扬民族文化,传承戏曲艺术,促进少儿戏曲艺术教育和“戏曲进校园”工作,培养少儿对戏曲艺术的兴趣爱好,发现优秀戏曲幼苗人才和创作。
二、申报规定
1.选手向湖北省戏剧家协会(以下简称“省剧协”)报送参评“小梅花”相关资料。各九年义务制中、小学校可报送个人项目5个和集体项目3个;全省各级艺校可报送个人项目8个和集体项目6个;各市(州)剧协可推荐报送个人项目10个和集体项目6个;戏曲培训机构经报省剧协备案后可报送个人项目5个和集体项目3个。报送单位如有条件优秀、成绩突出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需向省剧协提供省(市)级以上艺术展演或比赛成绩证明后适当增加名额。
2.省剧协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复审,确定最终入选者。所有入选者将进行现场竞演展示,并经专家终审确定是否授予省级“小梅花”荣誉。
三、年龄规定
本活动申报者年龄要求16周岁以下,即2006年4月10日(含)以后出生。
四、分组安排
根据戏剧种类的不同,结合少儿表演群体的特点,本活动分组如下:
(一)项目分组
1.个人项目(京昆组):京剧、昆曲剧(节)目。
2.个人项目(地方戏组):除京昆之外的各地方戏剧种(湖北稀有剧种优先)。
3.个人项目(器乐组):各戏曲剧种代表性器乐演奏。
4.集体项目:3人以上(武汉市外原则不超过25人)展示者的各剧种剧(节)目表演以及曲牌音乐等演(合)奏等,倡导、鼓励报送传统经典或改编、原创剧(节)目以及课本剧等。
(二)生源分组
按申报者分为专业组和业余组:
1.专业组:省内各类戏剧学校、艺校学生和其他院校的艺术系(科)学员、戏曲院团自培和委培学员。
2.业余组:非专业组以外人员。
(三)年龄分组
1.少年组:15-16周岁;
2.A组:11-14周岁;
3.B组:10周岁(含)以下。
特别注意:为确保参演选手人身安全,避免申报不适于少儿体能和生理条件的危险性节目。
五、时间安排
1.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4月8日17:00,请各报送单位严格遵守报送时间,以免影响正常审评工作。
2.复审:2022年4月中旬,复审结果将在湖北文艺网(http://www.hbswl.gov.cn)公示,或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申报单位。
3.终审(现场竞演):拟定四月下旬(根据当时疫情防控规定另行通知)。
六、报审材料
1.报审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纸质版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2.报送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注意排序,不得超额,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视频文件:电子版(MP4格式、唱词念白标字幕),个人项目时长3-8分钟,集体项目时长5-12分钟,视频开头请标注“2022年湖北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字样。
4.剧照:2-3张电子版,JPG格式(不小于2mb),清晰度高,能满足印刷要求(每张剧照标注“剧目名称+报送单位”)。
5.生活照:2-3张电子版要求同上“剧照”(个人项目需标注参演者姓名,集体项目需标注剧目名称)。
6.户口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纸质版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特别注意:以上所有报送材料要求人员信息和文字素材准确无误;所有电子版本统一打包存放U盘,务必将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填写无误;戏曲唱段需注明剧目(如《沙家浜·智斗》,不可直接填写《智斗》),因报送材料错误造成各类活动宣传品和证书等制作错误将不予更改。所有视频录像要求原版原声,音像需同步录制,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和音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和音频效果,必须保持作品完整真实。拍摄背景在客观条件允许下避免声音、画面杂乱。
七、其它重要事项
1.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要求,本年度“小梅花”推荐工作须在确保所有参加人员健康与安全下进行。若遇疫情等不可抗因素无法举办终审(现场竞演)时,复审结果将作为最终结果公布。
2.已获以往省级和中国剧协“小梅花”荣誉的个人和集体项目不重复参加。
3.本活动为公益性少儿戏曲普及项目,主办方和承办方不收取选手任何费用。如有报送单位根据实际确需收取视频摄制等费用时,须明码实价,遵循协商、合理和自愿原则。
4.为确保项目艺术质量与水准,本活动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复审和终审总评分未达到一定分值的选手和节目不能授予“小梅花”荣誉,但可顺延至下次活动重审,望各申报单位和参评选手理解。
5.本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省文联创研部全程监审和省文联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6.省剧协电话:027-68880715 18086620989
7.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东湖翠柳街一号811室省剧协
邮编:430077 收件人:邓国杰
8.电子邮箱:393707842@qq.com
附件下载:
2022年湖北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 报审表(个人项目).docx
2022年湖北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报送登记表(个人项目).docx
主办单位: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技术支持:荆楚网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一号
联系电话:027-68880703 留言信箱:hbswlwczx@126.com 邮政邮编:43007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2566号
发表时间:2022-02-21 来源:省剧协 作者:
“2022年湖北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
活动方案暨参演细则
“2022年湖北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以下简称“小梅花”)活动由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湖北省戏剧家协会承办,各相关支持单位共同协办。本年度活动细则如下:
一、活动宗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重要讲话精神,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落实省委宣传部“振兴武汉戏曲大码头”有关文件精神,增强文化自信,弘扬民族文化,传承戏曲艺术,促进少儿戏曲艺术教育和“戏曲进校园”工作,培养少儿对戏曲艺术的兴趣爱好,发现优秀戏曲幼苗人才和创作。
二、申报规定
1.选手向湖北省戏剧家协会(以下简称“省剧协”)报送参评“小梅花”相关资料。各九年义务制中、小学校可报送个人项目5个和集体项目3个;全省各级艺校可报送个人项目8个和集体项目6个;各市(州)剧协可推荐报送个人项目10个和集体项目6个;戏曲培训机构经报省剧协备案后可报送个人项目5个和集体项目3个。报送单位如有条件优秀、成绩突出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需向省剧协提供省(市)级以上艺术展演或比赛成绩证明后适当增加名额。
2.省剧协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复审,确定最终入选者。所有入选者将进行现场竞演展示,并经专家终审确定是否授予省级“小梅花”荣誉。
三、年龄规定
本活动申报者年龄要求16周岁以下,即2006年4月10日(含)以后出生。
四、分组安排
根据戏剧种类的不同,结合少儿表演群体的特点,本活动分组如下:
(一)项目分组
1.个人项目(京昆组):京剧、昆曲剧(节)目。
2.个人项目(地方戏组):除京昆之外的各地方戏剧种(湖北稀有剧种优先)。
3.个人项目(器乐组):各戏曲剧种代表性器乐演奏。
4.集体项目:3人以上(武汉市外原则不超过25人)展示者的各剧种剧(节)目表演以及曲牌音乐等演(合)奏等,倡导、鼓励报送传统经典或改编、原创剧(节)目以及课本剧等。
(二)生源分组
按申报者分为专业组和业余组:
1.专业组:省内各类戏剧学校、艺校学生和其他院校的艺术系(科)学员、戏曲院团自培和委培学员。
2.业余组:非专业组以外人员。
(三)年龄分组
1.少年组:15-16周岁;
2.A组:11-14周岁;
3.B组:10周岁(含)以下。
特别注意:为确保参演选手人身安全,避免申报不适于少儿体能和生理条件的危险性节目。
五、时间安排
1.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4月8日17:00,请各报送单位严格遵守报送时间,以免影响正常审评工作。
2.复审:2022年4月中旬,复审结果将在湖北文艺网(http://www.hbswl.gov.cn)公示,或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申报单位。
3.终审(现场竞演):拟定四月下旬(根据当时疫情防控规定另行通知)。
六、报审材料
1.报审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纸质版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2.报送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注意排序,不得超额,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视频文件:电子版(MP4格式、唱词念白标字幕),个人项目时长3-8分钟,集体项目时长5-12分钟,视频开头请标注“2022年湖北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字样。
4.剧照:2-3张电子版,JPG格式(不小于2mb),清晰度高,能满足印刷要求(每张剧照标注“剧目名称+报送单位”)。
5.生活照:2-3张电子版要求同上“剧照”(个人项目需标注参演者姓名,集体项目需标注剧目名称)。
6.户口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纸质版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特别注意:以上所有报送材料要求人员信息和文字素材准确无误;所有电子版本统一打包存放U盘,务必将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填写无误;戏曲唱段需注明剧目(如《沙家浜·智斗》,不可直接填写《智斗》),因报送材料错误造成各类活动宣传品和证书等制作错误将不予更改。所有视频录像要求原版原声,音像需同步录制,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和音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和音频效果,必须保持作品完整真实。拍摄背景在客观条件允许下避免声音、画面杂乱。
七、其它重要事项
1.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要求,本年度“小梅花”推荐工作须在确保所有参加人员健康与安全下进行。若遇疫情等不可抗因素无法举办终审(现场竞演)时,复审结果将作为最终结果公布。
2.已获以往省级和中国剧协“小梅花”荣誉的个人和集体项目不重复参加。
3.本活动为公益性少儿戏曲普及项目,主办方和承办方不收取选手任何费用。如有报送单位根据实际确需收取视频摄制等费用时,须明码实价,遵循协商、合理和自愿原则。
4.为确保项目艺术质量与水准,本活动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复审和终审总评分未达到一定分值的选手和节目不能授予“小梅花”荣誉,但可顺延至下次活动重审,望各申报单位和参评选手理解。
5.本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省文联创研部全程监审和省文联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6.省剧协电话:027-68880715 18086620989
7.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东湖翠柳街一号811室省剧协
邮编:430077 收件人:邓国杰
8.电子邮箱:3937078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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