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2年湖北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2-21 来源: 省剧协 作者: [关闭窗口]

“2022年湖北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

活动方案暨参演细则

 

“2022年湖北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以下简称“小梅花”)活动由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湖北省戏剧家协会承办,各相关支持单位共同协办。本年度活动细则如下:

一、活动宗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重要讲话精神,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落实省委宣传部“振兴武汉戏曲大码头”有关文件精神,增强文化自信,弘扬民族文化,传承戏曲艺术,促进少儿戏曲艺术教育和“戏曲进校园”工作,培养少儿对戏曲艺术的兴趣爱好,发现优秀戏曲幼苗人才和创作。

二、申报规定

1.选手向湖北省戏剧家协会(以下简称“省剧协”)报送参评“小梅花”相关资料。各九年义务制中、小学校可报送个人项目5个和集体项目3个;全省各级艺校可报送个人项目8个和集体项目6个;各市(州)剧协可推荐报送个人项目10个和集体项目6个;戏曲培训机构经报省剧协备案后可报送个人项目5个和集体项目3个。报送单位如有条件优秀、成绩突出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需向省剧协提供省(市)级以上艺术展演或比赛成绩证明后适当增加名额。

2.省剧协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复审,确定最终入选者。所有入选者将进行现场竞演展示,并经专家终审确定是否授予省级“小梅花”荣誉。

三、年龄规定

本活动申报者年龄要求16周岁以下,即2006年4月10日(含)以后出生。

四、分组安排

根据戏剧种类的不同,结合少儿表演群体的特点,本活动分组如下:

(一)项目分组

1.个人项目(京昆组):京剧、昆曲剧(节)目。

2.个人项目(地方戏组):除京昆之外的各地方戏剧种(湖北稀有剧种优先)。

3.个人项目(器乐组):各戏曲剧种代表性器乐演奏。

4.集体项目:3人以上(武汉市外原则不超过25人)展示者的各剧种剧(节)目表演以及曲牌音乐等演(合)奏等,倡导、鼓励报送传统经典或改编、原创剧(节)目以及课本剧等。

(二)生源分组

按申报者分为专业组和业余组:

 1.专业组:省内各类戏剧学校、艺校学生和其他院校的艺术系(科)学员、戏曲院团自培和委培学员。

 2.业余组:非专业组以外人员。

(三)年龄分组

1.少年组:15-16周岁;

2.A组:11-14周岁;

3.B组:10周岁(含)以下。

特别注意:为确保参演选手人身安全,避免申报不适于少儿体能和生理条件的危险性节目。

五、时间安排

1.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4月8日17:00,请各报送单位严格遵守报送时间,以免影响正常审评工作。

2.复审:2022年4月中旬,复审结果将在湖北文艺网(http://www.hbswl.gov.cn)公示,或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申报单位。

3.终审(现场竞演):拟定四月下旬(根据当时疫情防控规定另行通知

六、报审材料

1.报审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纸质版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2.报送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注意排序,不得超额,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视频文件:电子版MP4格式、唱词念白标字幕),个人项目时长3-8分钟集体项目时长5-12分钟,视频开头请标注“2022年湖北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字样。

4.剧照:2-3张电子版,JPG格式(不小于2mb,清晰度高,能满足印刷要求每张剧照标注剧目名称+报送单位

5.生活照2-3张电子版要求同“剧照”个人项目标注参演者姓名,集体项目需标注剧目名称)

6.户口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纸质版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特别注意:以上所有报送材料要求人员信息和文字素材准确无误;所有电子版本统一打包存放U盘,务必将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填写无误;戏曲唱段需注明剧目(如《沙家浜·智斗》,不可直接填写《智斗》),因报送材料错误造成各类活动宣传品和证书等制作错误将不予更改。所有视频录像要求原版原声,音像需同步录制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和音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和音频效果,必须保持作品完整真实。拍摄背景在客观条件允许下避免声音、画面杂乱。

七、其它重要事项

1.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要求年度“小梅花”推荐工作须在确保所有参加人员健康与安全下进行若遇疫情等不可抗因素无法举办终审(现场竞演)时,复审结果将作为最终结果公布。

2.已获以往省级和中国剧协“小梅花”荣誉的个人和集体项目不重复参加。

3.本活动为公益性少儿戏曲普及项目,主办方和承办方不收取选手任何费用。如有报送单位根据实际确需收取视频摄制等费用时,须明码实价,遵循协商、合理自愿原则。

4.为确保项目艺术质量与水准,本活动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复审和终审总评分未达到一定分值的选手和节目不能授予“小梅花”荣誉,但可顺延至下次活动重审,望各申报单位和参评选手理解。

5.本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省文联创研部全程监审和省文联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6.省剧协电话:027-68880715 18086620989

7.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东湖翠柳街一号811室省剧协

  邮编:430077     收件人:邓国杰    

8.电子邮箱:393707842@qq.com

附件下载:

2022年湖北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 报审表(个人项目).docx

2022年湖北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报送登记表(个人项目).docx

2022年湖北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 报审表(集体项目).docx

2022年湖北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报送登记表(集体项目).docx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技术支持:荆楚网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一号
联系电话:027-68880703 留言信箱:hbswlwczx@126.com 邮政邮编: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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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2566号

关于举办“2022年湖北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2-21 来源:省剧协 作者:

“2022年湖北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

活动方案暨参演细则

 

“2022年湖北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以下简称“小梅花”)活动由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湖北省戏剧家协会承办,各相关支持单位共同协办。本年度活动细则如下:

一、活动宗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重要讲话精神,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落实省委宣传部“振兴武汉戏曲大码头”有关文件精神,增强文化自信,弘扬民族文化,传承戏曲艺术,促进少儿戏曲艺术教育和“戏曲进校园”工作,培养少儿对戏曲艺术的兴趣爱好,发现优秀戏曲幼苗人才和创作。

二、申报规定

1.选手向湖北省戏剧家协会(以下简称“省剧协”)报送参评“小梅花”相关资料。各九年义务制中、小学校可报送个人项目5个和集体项目3个;全省各级艺校可报送个人项目8个和集体项目6个;各市(州)剧协可推荐报送个人项目10个和集体项目6个;戏曲培训机构经报省剧协备案后可报送个人项目5个和集体项目3个。报送单位如有条件优秀、成绩突出的个人或集体项目,需向省剧协提供省(市)级以上艺术展演或比赛成绩证明后适当增加名额。

2.省剧协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复审,确定最终入选者。所有入选者将进行现场竞演展示,并经专家终审确定是否授予省级“小梅花”荣誉。

三、年龄规定

本活动申报者年龄要求16周岁以下,即2006年4月10日(含)以后出生。

四、分组安排

根据戏剧种类的不同,结合少儿表演群体的特点,本活动分组如下:

(一)项目分组

1.个人项目(京昆组):京剧、昆曲剧(节)目。

2.个人项目(地方戏组):除京昆之外的各地方戏剧种(湖北稀有剧种优先)。

3.个人项目(器乐组):各戏曲剧种代表性器乐演奏。

4.集体项目:3人以上(武汉市外原则不超过25人)展示者的各剧种剧(节)目表演以及曲牌音乐等演(合)奏等,倡导、鼓励报送传统经典或改编、原创剧(节)目以及课本剧等。

(二)生源分组

按申报者分为专业组和业余组:

 1.专业组:省内各类戏剧学校、艺校学生和其他院校的艺术系(科)学员、戏曲院团自培和委培学员。

 2.业余组:非专业组以外人员。

(三)年龄分组

1.少年组:15-16周岁;

2.A组:11-14周岁;

3.B组:10周岁(含)以下。

特别注意:为确保参演选手人身安全,避免申报不适于少儿体能和生理条件的危险性节目。

五、时间安排

1.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4月8日17:00,请各报送单位严格遵守报送时间,以免影响正常审评工作。

2.复审:2022年4月中旬,复审结果将在湖北文艺网(http://www.hbswl.gov.cn)公示,或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申报单位。

3.终审(现场竞演):拟定四月下旬(根据当时疫情防控规定另行通知

六、报审材料

1.报审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纸质版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2.报送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注意排序,不得超额,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视频文件:电子版MP4格式、唱词念白标字幕),个人项目时长3-8分钟集体项目时长5-12分钟,视频开头请标注“2022年湖北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字样。

4.剧照:2-3张电子版,JPG格式(不小于2mb,清晰度高,能满足印刷要求每张剧照标注剧目名称+报送单位

5.生活照2-3张电子版要求同“剧照”个人项目标注参演者姓名,集体项目需标注剧目名称)

6.户口本复印件(或扫描件):纸质版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特别注意:以上所有报送材料要求人员信息和文字素材准确无误;所有电子版本统一打包存放U盘,务必将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填写无误;戏曲唱段需注明剧目(如《沙家浜·智斗》,不可直接填写《智斗》),因报送材料错误造成各类活动宣传品和证书等制作错误将不予更改。所有视频录像要求原版原声,音像需同步录制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和音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和音频效果,必须保持作品完整真实。拍摄背景在客观条件允许下避免声音、画面杂乱。

七、其它重要事项

1.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要求年度“小梅花”推荐工作须在确保所有参加人员健康与安全下进行若遇疫情等不可抗因素无法举办终审(现场竞演)时,复审结果将作为最终结果公布。

2.已获以往省级和中国剧协“小梅花”荣誉的个人和集体项目不重复参加。

3.本活动为公益性少儿戏曲普及项目,主办方和承办方不收取选手任何费用。如有报送单位根据实际确需收取视频摄制等费用时,须明码实价,遵循协商、合理自愿原则。

4.为确保项目艺术质量与水准,本活动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复审和终审总评分未达到一定分值的选手和节目不能授予“小梅花”荣誉,但可顺延至下次活动重审,望各申报单位和参评选手理解。

5.本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省文联创研部全程监审和省文联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6.省剧协电话:027-68880715 18086620989

7.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东湖翠柳街一号811室省剧协

  邮编:430077     收件人:邓国杰    

8.电子邮箱:3937078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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