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艺家协会

发布时间: 2017-08-17 来源: 湖北文艺网 作者: 陈伊玲 [关闭窗口]

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简介

  湖北省曲艺家协会是湖北地区各民族的曲艺艺术家和曲艺工作者,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自愿结合,共同从事曲艺艺术实践的人民团体。是中共湖北省委和省政府团结联系全省曲艺家和曲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我省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曲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1958年10月13-15日,湖北省第一次曲艺工作者代表大会召开,到会30余人,中国曲艺工作者协会武汉分会成立。第一届理事会由18人组成,任清任主席,于亚声、李少霆、荣绍昌任副主席。

  “文革”期间,协会活动停止。

  1978年2月,湖北省文联恢复,在其领导下成立了中国曲艺家协会武汉分会筹备组,由徐国华、夏雨田任正副组长。

  1981年11月,筹备就绪,于汉口召开湖北省第二次曲艺工作者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中国曲艺家协会武汉分会新章程,选举产生了34人组成的第二届理事会和9人组成的常务理事会、新的主席团,协会遂告正式恢复,定名为中国曲艺家协会武汉会会。选举任清为主席、徐国华、夏雨田、李少霆、张采忱为副主席。

  1982年协会改名为中国曲艺家协会湖北分会。

  1985年9月,中国曲艺家协会湖北分会在武汉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与会代表80余人,会期3天,修改了章程,选举产生了51人组成的第三届理事会和8人组成的主席团。主席任清、副主席夏雨田、何祚欢、何忠华、蒋敬生、张采忱、郝桂萍、贺铁肩(驻会)。

  1991年10月,中国曲艺家协会湖北分会在武昌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对六年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新的理事会,改选主席团。夏雨田当选为主席,副主席何祚欢、何忠华(驻会)、张明智、陈世鑫、张礼明;名誉主席任清、顾问李少霆、蒋敬生、张采忱、郝桂萍、贺铁肩。

  1992年,协会改名为湖北省曲艺家协会。

  1999年5月,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在武昌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修改了章程,改选了主席团,选举产生了新的理事会。主席夏雨田、副主席何祚欢、何忠华(驻会)、张明智、陈世鑫、何鸿森、李建成、李长胜、朱力军;名誉主席任清、顾问蒋敬生、郝桂萍、贺铁肩。

  2007年12月,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在武昌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来自我省各市州、省直及武汉地区、专业团体、企业等有关单位的会员代表,经过1天多的紧张工作,认真听取和审议了省曲协五届理事会所作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新的《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省曲协新一届领导机构。武汉说唱团团长、省曲协六届理事陆鸣同志当选为省曲协第六届主席团主席,李建成、何鸿森、田克兢、付群刚、焦随东、瞿红专、焦大贤当选为副主席。大会还选出新一届理事54人。协会顾问何祚欢、何忠华、张明智、陈世鑫、郝桂萍、李长胜等。

  60年代,协会曾多次组织全省性曲艺创作评奖和观摩演出活动,涌现出了《碧血丹心》、《蝶恋花》、《雷锋参军》、《江姐出山》、《江姐就义》、《九道湾》、《红岩》、《三考鲜梅》、《大刀记》、《焦裕禄》、《九红出嫁》、《抢伞》、《凤仪亭》、《铁嘴改行》、《喜旺回家》、《西宫词》等一批受群众欢迎的曲(书)目。

  1981年11月,协会正式恢复后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一、组织演出。

  “百花书会”是湖北省曲艺家协会主办的湖北曲艺界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曲艺盛会。每隔两、三年举办一次,是湖北曲艺界最重要的活动之一。

  1981-2008年,协会先后与省文联、湖北省文化厅、省电视台联合举办了十一届“百花书会”评奖活动(即全省曲艺汇演)。

  第一届书会于1981年11月在武汉举行,历时6天,有各地市州代表160余人参加。

  第二届书会于1983年在武汉举行,历时9天,与会者有各地市州代表队和外省观摩代表共200余人。

  第三届书会主办单位增加了《今古传寄》编辑部,于1985年11月底至12月初在鄂州市举行,有来自各地市州13个代表队共290余人参加。

  第四届书会是由协会主办,并由协会与省电视台、省电台、湖北广播电视报、武汉电台、市群众艺术馆、省艺研所共同组织举办,于1987年11月在武汉举行。历时7天。

  第五届书会以协会为主,由省文化厅、省电视台、省电台、省广播电视报、市电台、市群众艺术馆等单位共同组织举办,于1989年11月11-14日在武汉举行。

  第六届书会由协会与省文化厅、省电视台联合举办,于1993年4月21-23日在武汉举行。

  第七届书会由协会与省文化厅、省电视台联合举办,于1996年6月在江汉工人文化宫举行,在湖北彩电中心举行颁奖演出活动。

  第八届书会由协会与省文化厅、省电视台联合举办,于1999年12月6-9日晨武汉举行,在湖北彩电中心举行颁奖演出活动。

  第九届书会是少儿曲艺比赛,历时三个月,80个少儿节目参加了比赛,其中有30个节目分别参加了武汉和宜昌两个赛区的决赛。举办少儿曲艺比赛的同时,协会还联合省文化厅举办了第九届“百花书会”曲艺小品创作作品的评奖活动,有近百余篇作品参加了评比,其中有30篇作品分别获得优秀作品奖和作品奖。

  第十届书会(即2005年湖北曲艺百花书会评奖活动)由协会和省文联、省文化厅联合举办,于2005年11月在武汉举行。本次活动历时6个月,全省各市、州直管市共有115个不同形式的曲艺节目报名参评。12月2日,在湖北剧院举行了2005年湖北曲艺百花书会评奖活动电视颁奖晚会和部分获奖节目汇报演出。湖北电视台等多家媒体也竞相报道或转播当晚的盛况。

  第十一届湖北曲艺“百花书会”由省文联、省文化厅和协会共同举办,于2008年8月正式启动。本届“书会”共有来自全省各地申报参赛的节目109个,其中成人节目91个,少儿节目18个。参赛作品包括相声、小品、评书、湖北小曲、湖北大鼓、河南坠子、宜都梆鼓、长阳南曲、跳三鼓、北路子大鼓、郧阳四六句等曲艺形式,取材则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且注重节目的观赏性。这些节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并出现了一些多年未见的地方曲艺样式,如:“跳三鼓”、“北路子大鼓”、“郧阳四六句”等曲种,这充分说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在参评节目中,有许多节目都体现了很强的思想性、时代性和艺术性,部分节目还在传统表演形式上有了进一步的创新,因此,湖北曲艺的发展势头可见一斑。2008年11月11日,协会组织评委会对各地报送的演出光盘进行了认真的筛选和评审。经过几轮评审,共有44个节目进入评奖范围。为了鼓励创作,本届“书会”还评出创作作品 22 个。

  湖北曲艺“百花书会”颁奖晚会暨部分获奖节目汇报演出于2008年12月21日晚7时在京韵大舞台举行,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省文化厅领导出席观看演出,还将为获奖节目颁奖。

  除举办“百花书会”以外,我会还与各有关单位联合举办了全省职工业余音乐、曲艺比赛、少儿相声、故事比赛、庆六一?少儿才艺大赛经、红中杯业余曲艺大赛等,还与有关单位选送节目参加全国各种类型曲艺比赛,获得国家级大奖节目主要有:湖北小曲《选妃》、《一叶惊秋》、《湖北佬》、相声《农老九翻身记》、《巧对影片》《借电话》、《学说普通话》、《戏说秦香莲》、评书《杨柳寨》、《彩电风波》、独角戏《婆婆多》、小品《吃不了兜着走》、《扁担》、《爱的代价》、《梦醒时分》、《大红包》、《》长阳南曲《昭君别乡》、快板书《鹏程万里》、《一个信访局长的故事》、宜都梆鼓《山娃子》、湖北道情《一口咬定》、湖北击缶《周总理吃食堂》、神农架龙凤鼓《梆鼓声声》、恩施耍耍《担水》、恩施扬琴《爱的火花》、恩施三才板《取名》、恩施小曲《茶山春》等等。

  我会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在加强对台湾、香港等地的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传播方面也作了一些有益工作。几年里,何祚欢、何忠华、陆鸣、田克兢等我省曲艺名家作为我省曲艺的友好使者,先后应邀访问了美国、新加坡、德国、奥地利等国,并多次赴港台进行文化交流演出活动,青年演员姚丽玲还随中国曲协代表团访问了日本。他们在这些活动中,以精湛的艺术方式传播了中华文化,不仅给国际友人留下了美好的回味,也给港台同胞送去了深深的故土情结,受到外事部门领导的好评。

  二、出版刊物。

  1981年7月,协会创办了以发表中长篇大书为主的大型通俗文学期刊《今古传奇》在全国公开发行。刊物为16开本,每期14个印张,容量为35万字,每年出版三期,以协会主席、省文联副主席任清为主编,并从省曲艺团聘请徐国华、蒋敬生共同承担编辑工作。至1984年6月该刊升格为省文联主办时为止,共编辑出版11期,累积发表作品三百七十余万字,发行量从创刊号四万份急剧上升到第11期的120余万份,成为我国发行量最大的文学刊物,被誉为“中国文坛的奇迹”,至1984年7月止,累积盈利46万元。

  《今古传奇》收归省文联后,协会又于1985年3月,再次创办了具有曲艺特色的通俗文学双月刊《传奇天地》(后改名为《千古风流》)。主发评书、话本、章回小说、历史演义、趣味故事等,当年出版两期,发行量均在13万份以上,到1988年,刊物递增到26万份以上。1989年底,刊物停办。

  从1978年至今,协会还编辑出版了曲艺理论专集及曲艺作品集,如:《花影录》、《传奇大书艺术》、《楚韵新曲》、《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70周年曲艺作品集》、《薛永年少儿相声》1-2集、《孝感曲艺小品选粹》、《当代曲艺的责任与追求》(论文集)等等。

  三、培养人才。

  为培养创作人才,协会先后多次组织创作培训活动:1980年9月和1982年3月,分别在襄樊和荆州举办中长篇创作学习班两期,有蒋敬生、欧阳学忠、徐国华、徐绪略、黄大荣、汪剑光、董治平等重点作者参加,先后产生了《南包公》(上下卷)、《武当山传奇》、《国宝》、《第九个犯人》等十几篇作品,大多在《今古传奇》上相继发表;1982年3月、1983年3月,1985年7月,先后召开创作会议三次,在组织学习的基础上,进行创作、落实作品,既供《今古传奇》或《传奇天地》进用,也供省第二届、三届“百花书会”演出。1987年10月,协会在桂林召开笔会,主要为《传奇天地》创作修改一批文学作品,约180万字;1991年进行建党七十周年曲艺征文初评后,又举办了为期9天的创作学习班,集中重点作者对一批较好的作品进行了加工修改并汇集成册;1995年8月,组织20多名曲艺创作人员赴三峡工地举办为期一周三峡采风创作活动。1995年11月,在武昌举办为期三天的三峡采风创作改稿笔会,到会者40余人。1997年5月,协会举办为期一周的全省曲艺创作学习班,来自全省各地市州曲艺创作人员30余人参加学习。为培养表演人才,协会除多次组织得力骨干去几个地市为参加“百花书会”演出节目进行表演辅导外,还于1983年6月,在荆州地区举办了曲艺创作班及湖北小曲培训班,为时半个月,由何忠华对来自该地区各县二十名青年女演员传授了湖北小曲艺《选妃》的唱腔和演技;1983年9月,又在武昌举办了湖北评书、湖北大鼓培训班,由李少霆、何祚欢、张明智示范传艺,为时二十天,参加培训班者有专业、业余演员和文化馆、站曲艺辅导干部42人,其中年青人占绝大多数。同时还为各企业、行政单位进行文艺辅导、排练;1995-2000年期间,举办少儿故事、相声 培训班五期,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近几年来,我会每年与省群众艺术馆联合举办曲艺创作高级培训班,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理论研究。

  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召开曲艺理论研讨会:1982年、1983年、1989年举办三次全省性曲艺理论研讨会,共有百余人参加,收到学术论文60余篇,同时还派员参加全国性曲艺理论研讨会,提交论论文20余篇。2007年5月,我会与中国曲协、湖北省文联成功地举办了全国理论研讨会——“当代曲艺的责任与追求”,收到论文   篇,并汇编成册。二是出版学术著作:计有:《曲海探宝》一集,选编曲艺创作表演学习班讲义;、《楚江论坛》两集,选编两次曲艺理论年会论文34篇;《湖北小曲》一集,辑录湖北小曲的主要曲牌和有关论文5篇;《 当代曲艺的责任与追求》的论文专集一册,收录2007年5月全国理论研讨会入选优秀论文   篇。三是组织有关通俗文学的理论文章和具体作品的评介文章,供《今古传奇》和《传奇天地》发表。

  五、会务工作。

  一是发展会员。会员总数达660人,其中中国曲协会员158人。

  二是承担重大会议筹备工作。1981年、1985年、1991年、1999年、2007年,我省先后召开五次曲艺工作者代表大会,还几次为全国性会议组织了人事推举工作;1998年,我会原驻会副主席何忠华、理事李守义被评为全国优秀会员; 2007年5月,协会承办了全国理论研讨会筹备工作,并圆满完成任务,2009年5月,我会承办了由中国曲协、湖北省文联、钟祥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送欢笑下基层走进钟祥”大型慰问演出活动,受到中国曲协好评;2006-2009年,我会连三年成功举办了“和谐湖北?曲艺山乡行”活动,受到上级部门关注和好评,被评为优秀协会。2009年,何忠华、张明智被评为新中国曲艺60年“突出贡献曲艺家”光荣称号,田克兢、付群刚被评为新中国曲艺60年“优秀中青年曲艺家”光荣称号,我会驻会副主席李建成被评为新中国曲艺60年“突出贡献曲艺组织工作者”。

  三是组织海内外文化交流活动。

  1982年至1984年,协会曾组织人员两次赴华东学习评弹艺术,两次赴河南观摩“马街书会”;1985年10月及1993年10月,协会与河南、山东、江西、安徽、湖北、福建等六省召开工作经验交流年会;1988年5月和1993年5月,由我会两次做东,召开六省曲协工作经验交流年会。与此同时,协会还先后邀请著名北方评书表演艺术家刘兰芳、田连元、天津南开大学教授、著名曲艺理论家薛宝琨、河南坠子表演艺术家赵铮、江苏曲艺作家张棣华、香港中华音乐研究院院长董华强、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姜昆、李金斗、崔凯来我省传经授艺和讲学。1991年6月,受中国文联之托,我会原驻会副主席(现顾问)何忠华作为该团主要演员,与来自世界各国的艺术家们同台演出了极富地方特色的小曲和民歌,受到热烈欢迎。我会原副主席张明智、何祚欢(现顾问)等于1997年、1998年先后四次赴台湾、香港参加“乡音贺岁”和“鄂港交流协会年会”、“明星伴旅游”等活动。

  四是组织出版协会内刊《湖北曲艺通讯》(初名《曲艺述评》),至今共出了35期。


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第六届主席团名单

主  席:陆  鸣

副主席(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田克兢  付群刚  李建成  何鸿森  龚泽生  焦大贤  焦随东  瞿红专(女)

秘书长:杨丹松(女)

陆  鸣

                       

田克兢                     付群刚                   李建成                    何鸿森

                        

龚泽生                   焦大贤                   焦随东                    瞿红专

                        

           杨丹松

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第六届顾问名单

何祚欢   何忠华(女)  张明智   陈世鑫   郝桂萍(女)   李长胜

                        

何祚欢                        何忠华                          张明智

                      

陈世鑫                        郝桂萍                     李长胜

湖北曲协第六届主席团成员及顾问简介

何祚欢

    男  1941年出生,中共党员、国家一级演员,著名湖北评书表演艺术家。原武汉市创作中心主任,湖北省曲艺家协会主席,现为湖北省曲艺家协会顾问。

何忠华

    女  1946年11月生于武汉。中共党员。原湖北省曲艺家协会驻会副主席,现为湖北省曲艺家协会顾问。

张明智

    (1943年出生,湖北孝感人。国家一级演员。武汉市说唱团艺术总监。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原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副主席,现为湖北省曲艺家协会顾问。

郝桂萍

女,1941年出生。国家一级演员,曲艺表演艺术家,襄樊市歌舞剧团河南坠子演员,原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副主席、襄樊市曲艺家协会主席、襄樊市政协副主席。现为湖北省曲艺家协会顾问。

陈世鑫

    男  1942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武汉市群众艺术馆副馆长,原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副主席,现为湖北省曲艺家协会顾问。

李长胜

    男  1947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长江日报文化报主编,原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副主席,现为湖北省曲艺家协会顾问。

陆  鸣

    男  1957年生于武汉。中共党员。国家一级演员。中国曲艺家协会理事、武汉说唱团团长、湖北省曲艺家协会主席。

田克兢

    男  1958年生于武汉。国家一级演员,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武汉说唱团副团长,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副主席。

付群刚

    男  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国家一级演员。湖北省群众艺术馆副馆长,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副主席。

李建成

    男  1957年生于武汉。中共党员。副研究馆员。中国曲艺家协会理事、湖北省曲艺家协会驻会副主席。

何鸿森

    男  1948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宜昌市文联副主席、宜昌市曲艺家协会主席、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副主席。

焦大贤

    男  1948年出生。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恩施市民族文工团团长。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副主席。

焦随东

    男  1952年出生。中共党员。军旅作家,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现为湖北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副主席。

瞿红专

    女  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鄂州市文联党组书记,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副主席。

龚泽生

    男  1956年出生,武汉市群众艺术馆馆长、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副主席。

杨丹松

    女  1957年生于武汉。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湖北省作家协会会员,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秘书长。

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列)

丁忠红(女) 万正娇(女) 文敏芝(女) 牛晓文 邓爱波(女) 田克兢 申东辉 付三元 付群刚 孙仲江 江  浩 许  勇 

李四顺 李建成 李道南 李裕宏 杨  钦 杨丹松(女) 严顺莉(女) 吴  斗 吴聂保 汪学武 宋维权 张瑞田 陈进军

陈佩玲(女) 陈荣森 陆  鸣 邱慧敏(女) 何鸿森 郑红卫 郑志方 罗保国 赵卫国 段先民 姚丽玲(女) 徐永刚 

徐荣耀 殷  良 陶冬严 庾  铭 黄平喜 龚泽生 焦大贤 焦随东 覃万勤 曾亚琼(女) 韩嘉艺 鲍俊国 熊吉庆 谭  凯 

薛  霞(女) 戴鹏忠 瞿红专(女)


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是湖北地区各民族的曲艺艺术家和曲艺工作者,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自愿结合,共同从事曲艺艺术实践的人民团体。是中共湖北省委和省政府团结联系全省曲艺家和曲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我省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曲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在中共湖北省委领导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动员全省曲艺家和曲艺工作者,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文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尊重文艺规律,推动自主创新,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治会,积极开展各项曲艺艺术活动。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繁荣发展湖北省的曲艺事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是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同时也是中国曲艺家协会的团体会员,在业务上接受其指导。湖北省曲艺家协会主席团其及常设办事机构,在湖北省文联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  任  务

第四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对全体会员开展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引导和鼓励会员学习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学习曲艺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深入生活、联系群众、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参加艺术实践,按照曲艺艺术的规律,促进曲艺事业的改革、发展和繁荣。
    第五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大力开展曲艺活动;鼓励创作、表演、音乐的独创性和题材、体裁、形式、风格的多样化;提倡不同曲种、不同流派的自由竞赛,努力创作出无愧于伟大时代的曲艺作品。
    第六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努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鼓励和帮助在会员不断挖掘、整理地方传统曲艺的基础上,努力提高传统曲艺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第七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组织会员运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探讨曲艺的历史、现状及其发展规律;加强基础理论研究,积极开展曲艺评论,指导曲艺艺术不断革新、不断提高。
    第八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各种形式的评比、竞赛活动,对优秀的曲艺文学、音乐创作、表演、论著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注意发现创作、表演、音乐、理论研究等方面的曲艺人才,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以扶植和培养,不断充实壮大曲艺队伍。
    第十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协同有关文化部门和群众团体,大力推动曲艺活动的开展。
    第十一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积极推进和参加国内和国际的曲艺交流活动;密切与各省、市、自治区曲协的联系,加强同中外曲艺家的团结合作和友好往来,维护国家利益和文化安全,努力对人类文明的进步作出贡献。
    第十二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根据政府有关政策,开拓文化市场,发展文化产业,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开发协会丰富的人才资源和无形资产,做好面向社会的有偿服务工作,使协会工作在创造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以促进协会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良性循环。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三条:凡在曲艺创作、表演、音乐、理论研究、艺术教育、书刊编辑和组织工作等方面有一定成就和影响,赞成本会章程,自愿入会者,可向本会提出申请,有两名会员介绍、由组织推荐、并附缴足以说明本人艺术方面的成就和影响的材料,经本会主席团审核批准,履行入会手续,即为本会会员。
各专业曲艺艺术表演团体、市、州曲艺家协会、企业曲艺家协会向本会提出申请,经本会主席团批准,可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十四条:会员有以下权力:
    一、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有组织地参加本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四、会员艺术创作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要求本会依法予以保护。
    第十五条:会员有以下义务:
    一、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规、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按规定缴纳会费;
    二、随时向本会常设机构及工作人员反映人民群众对曲艺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三、积极发现和培养曲艺人才,推荐与发展会员。
    第十六条:凡会员违反本会章程,损害本会利益,可作取消或停止会籍处理;因触犯法律被依法判刑者,可给予开除会籍的处分。上述决定均须经本会主席团审核决定。
    第十七条:会员如自愿退会,可向本会提出申请,履行退会手续。五年以上无故不缴纳会费者,作为自动退会处理。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八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湖北省曲艺家最高权力机构为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理事会。在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理事会行使职权;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领导本会工作。
    第十九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上届主席团提出方案,通过民主程序推举产生。代表大会的任务是: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计划,修订本会章程,听取和审议主席团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下届理事会。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由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二十条:理事会组成人员由各市、州和产业系统的曲协或文联(文协)或有关主管单位推荐,并经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的任务和职权是:执行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选举主席、副主席;听取和审议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议通过主席关于增补或撤换理事和主席团成员的议案。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由主席团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二十一条:主席团为本会常设领导机构,由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及秘书长组成。主席、副主席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秘书长由主席团多数通过提名,由省文联党组任命。主席团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其职权是:领导实施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对本会的重大业务活动作出总体规划和决策。驻会副主席的职责是:贯彻执行主席团的决议,处理日常事务工作。本会对不称职的领导成员,可以通过民主程序予以罢免、撤换。
    第二十二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设顾问若干人,由已担任过本协会主席、副主席且有一定影响的曲艺家担任;顾问对本会工作起咨询、参谋作用。
    第二十三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对各市、州及各行业、各产业系统群众性曲艺组织,在业务上负有指导与支持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根据开展各项曲艺艺术活动的需要,本会在主席团的领导下,可由各类有专长的曲艺家组成专业委员会。

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五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经费来源:(一)、财政拨款;(二)、会费;(三)、社会赞助;(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简称湖北省曲协。湖北省曲艺家协会会址设在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一号。
    本章程经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其解释权属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第六届主席团,修改权属下次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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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艺家协会

发表时间:2017-08-17 来源:湖北文艺网 作者:陈伊玲

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简介

  湖北省曲艺家协会是湖北地区各民族的曲艺艺术家和曲艺工作者,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自愿结合,共同从事曲艺艺术实践的人民团体。是中共湖北省委和省政府团结联系全省曲艺家和曲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我省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曲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1958年10月13-15日,湖北省第一次曲艺工作者代表大会召开,到会30余人,中国曲艺工作者协会武汉分会成立。第一届理事会由18人组成,任清任主席,于亚声、李少霆、荣绍昌任副主席。

  “文革”期间,协会活动停止。

  1978年2月,湖北省文联恢复,在其领导下成立了中国曲艺家协会武汉分会筹备组,由徐国华、夏雨田任正副组长。

  1981年11月,筹备就绪,于汉口召开湖北省第二次曲艺工作者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中国曲艺家协会武汉分会新章程,选举产生了34人组成的第二届理事会和9人组成的常务理事会、新的主席团,协会遂告正式恢复,定名为中国曲艺家协会武汉会会。选举任清为主席、徐国华、夏雨田、李少霆、张采忱为副主席。

  1982年协会改名为中国曲艺家协会湖北分会。

  1985年9月,中国曲艺家协会湖北分会在武汉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与会代表80余人,会期3天,修改了章程,选举产生了51人组成的第三届理事会和8人组成的主席团。主席任清、副主席夏雨田、何祚欢、何忠华、蒋敬生、张采忱、郝桂萍、贺铁肩(驻会)。

  1991年10月,中国曲艺家协会湖北分会在武昌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对六年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新的理事会,改选主席团。夏雨田当选为主席,副主席何祚欢、何忠华(驻会)、张明智、陈世鑫、张礼明;名誉主席任清、顾问李少霆、蒋敬生、张采忱、郝桂萍、贺铁肩。

  1992年,协会改名为湖北省曲艺家协会。

  1999年5月,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在武昌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修改了章程,改选了主席团,选举产生了新的理事会。主席夏雨田、副主席何祚欢、何忠华(驻会)、张明智、陈世鑫、何鸿森、李建成、李长胜、朱力军;名誉主席任清、顾问蒋敬生、郝桂萍、贺铁肩。

  2007年12月,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在武昌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来自我省各市州、省直及武汉地区、专业团体、企业等有关单位的会员代表,经过1天多的紧张工作,认真听取和审议了省曲协五届理事会所作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新的《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省曲协新一届领导机构。武汉说唱团团长、省曲协六届理事陆鸣同志当选为省曲协第六届主席团主席,李建成、何鸿森、田克兢、付群刚、焦随东、瞿红专、焦大贤当选为副主席。大会还选出新一届理事54人。协会顾问何祚欢、何忠华、张明智、陈世鑫、郝桂萍、李长胜等。

  60年代,协会曾多次组织全省性曲艺创作评奖和观摩演出活动,涌现出了《碧血丹心》、《蝶恋花》、《雷锋参军》、《江姐出山》、《江姐就义》、《九道湾》、《红岩》、《三考鲜梅》、《大刀记》、《焦裕禄》、《九红出嫁》、《抢伞》、《凤仪亭》、《铁嘴改行》、《喜旺回家》、《西宫词》等一批受群众欢迎的曲(书)目。

  1981年11月,协会正式恢复后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一、组织演出。

  “百花书会”是湖北省曲艺家协会主办的湖北曲艺界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曲艺盛会。每隔两、三年举办一次,是湖北曲艺界最重要的活动之一。

  1981-2008年,协会先后与省文联、湖北省文化厅、省电视台联合举办了十一届“百花书会”评奖活动(即全省曲艺汇演)。

  第一届书会于1981年11月在武汉举行,历时6天,有各地市州代表160余人参加。

  第二届书会于1983年在武汉举行,历时9天,与会者有各地市州代表队和外省观摩代表共200余人。

  第三届书会主办单位增加了《今古传寄》编辑部,于1985年11月底至12月初在鄂州市举行,有来自各地市州13个代表队共290余人参加。

  第四届书会是由协会主办,并由协会与省电视台、省电台、湖北广播电视报、武汉电台、市群众艺术馆、省艺研所共同组织举办,于1987年11月在武汉举行。历时7天。

  第五届书会以协会为主,由省文化厅、省电视台、省电台、省广播电视报、市电台、市群众艺术馆等单位共同组织举办,于1989年11月11-14日在武汉举行。

  第六届书会由协会与省文化厅、省电视台联合举办,于1993年4月21-23日在武汉举行。

  第七届书会由协会与省文化厅、省电视台联合举办,于1996年6月在江汉工人文化宫举行,在湖北彩电中心举行颁奖演出活动。

  第八届书会由协会与省文化厅、省电视台联合举办,于1999年12月6-9日晨武汉举行,在湖北彩电中心举行颁奖演出活动。

  第九届书会是少儿曲艺比赛,历时三个月,80个少儿节目参加了比赛,其中有30个节目分别参加了武汉和宜昌两个赛区的决赛。举办少儿曲艺比赛的同时,协会还联合省文化厅举办了第九届“百花书会”曲艺小品创作作品的评奖活动,有近百余篇作品参加了评比,其中有30篇作品分别获得优秀作品奖和作品奖。

  第十届书会(即2005年湖北曲艺百花书会评奖活动)由协会和省文联、省文化厅联合举办,于2005年11月在武汉举行。本次活动历时6个月,全省各市、州直管市共有115个不同形式的曲艺节目报名参评。12月2日,在湖北剧院举行了2005年湖北曲艺百花书会评奖活动电视颁奖晚会和部分获奖节目汇报演出。湖北电视台等多家媒体也竞相报道或转播当晚的盛况。

  第十一届湖北曲艺“百花书会”由省文联、省文化厅和协会共同举办,于2008年8月正式启动。本届“书会”共有来自全省各地申报参赛的节目109个,其中成人节目91个,少儿节目18个。参赛作品包括相声、小品、评书、湖北小曲、湖北大鼓、河南坠子、宜都梆鼓、长阳南曲、跳三鼓、北路子大鼓、郧阳四六句等曲艺形式,取材则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且注重节目的观赏性。这些节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并出现了一些多年未见的地方曲艺样式,如:“跳三鼓”、“北路子大鼓”、“郧阳四六句”等曲种,这充分说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在参评节目中,有许多节目都体现了很强的思想性、时代性和艺术性,部分节目还在传统表演形式上有了进一步的创新,因此,湖北曲艺的发展势头可见一斑。2008年11月11日,协会组织评委会对各地报送的演出光盘进行了认真的筛选和评审。经过几轮评审,共有44个节目进入评奖范围。为了鼓励创作,本届“书会”还评出创作作品 22 个。

  湖北曲艺“百花书会”颁奖晚会暨部分获奖节目汇报演出于2008年12月21日晚7时在京韵大舞台举行,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省文化厅领导出席观看演出,还将为获奖节目颁奖。

  除举办“百花书会”以外,我会还与各有关单位联合举办了全省职工业余音乐、曲艺比赛、少儿相声、故事比赛、庆六一?少儿才艺大赛经、红中杯业余曲艺大赛等,还与有关单位选送节目参加全国各种类型曲艺比赛,获得国家级大奖节目主要有:湖北小曲《选妃》、《一叶惊秋》、《湖北佬》、相声《农老九翻身记》、《巧对影片》《借电话》、《学说普通话》、《戏说秦香莲》、评书《杨柳寨》、《彩电风波》、独角戏《婆婆多》、小品《吃不了兜着走》、《扁担》、《爱的代价》、《梦醒时分》、《大红包》、《》长阳南曲《昭君别乡》、快板书《鹏程万里》、《一个信访局长的故事》、宜都梆鼓《山娃子》、湖北道情《一口咬定》、湖北击缶《周总理吃食堂》、神农架龙凤鼓《梆鼓声声》、恩施耍耍《担水》、恩施扬琴《爱的火花》、恩施三才板《取名》、恩施小曲《茶山春》等等。

  我会在取得这些成绩的同时,在加强对台湾、香港等地的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传播方面也作了一些有益工作。几年里,何祚欢、何忠华、陆鸣、田克兢等我省曲艺名家作为我省曲艺的友好使者,先后应邀访问了美国、新加坡、德国、奥地利等国,并多次赴港台进行文化交流演出活动,青年演员姚丽玲还随中国曲协代表团访问了日本。他们在这些活动中,以精湛的艺术方式传播了中华文化,不仅给国际友人留下了美好的回味,也给港台同胞送去了深深的故土情结,受到外事部门领导的好评。

  二、出版刊物。

  1981年7月,协会创办了以发表中长篇大书为主的大型通俗文学期刊《今古传奇》在全国公开发行。刊物为16开本,每期14个印张,容量为35万字,每年出版三期,以协会主席、省文联副主席任清为主编,并从省曲艺团聘请徐国华、蒋敬生共同承担编辑工作。至1984年6月该刊升格为省文联主办时为止,共编辑出版11期,累积发表作品三百七十余万字,发行量从创刊号四万份急剧上升到第11期的120余万份,成为我国发行量最大的文学刊物,被誉为“中国文坛的奇迹”,至1984年7月止,累积盈利46万元。

  《今古传奇》收归省文联后,协会又于1985年3月,再次创办了具有曲艺特色的通俗文学双月刊《传奇天地》(后改名为《千古风流》)。主发评书、话本、章回小说、历史演义、趣味故事等,当年出版两期,发行量均在13万份以上,到1988年,刊物递增到26万份以上。1989年底,刊物停办。

  从1978年至今,协会还编辑出版了曲艺理论专集及曲艺作品集,如:《花影录》、《传奇大书艺术》、《楚韵新曲》、《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70周年曲艺作品集》、《薛永年少儿相声》1-2集、《孝感曲艺小品选粹》、《当代曲艺的责任与追求》(论文集)等等。

  三、培养人才。

  为培养创作人才,协会先后多次组织创作培训活动:1980年9月和1982年3月,分别在襄樊和荆州举办中长篇创作学习班两期,有蒋敬生、欧阳学忠、徐国华、徐绪略、黄大荣、汪剑光、董治平等重点作者参加,先后产生了《南包公》(上下卷)、《武当山传奇》、《国宝》、《第九个犯人》等十几篇作品,大多在《今古传奇》上相继发表;1982年3月、1983年3月,1985年7月,先后召开创作会议三次,在组织学习的基础上,进行创作、落实作品,既供《今古传奇》或《传奇天地》进用,也供省第二届、三届“百花书会”演出。1987年10月,协会在桂林召开笔会,主要为《传奇天地》创作修改一批文学作品,约180万字;1991年进行建党七十周年曲艺征文初评后,又举办了为期9天的创作学习班,集中重点作者对一批较好的作品进行了加工修改并汇集成册;1995年8月,组织20多名曲艺创作人员赴三峡工地举办为期一周三峡采风创作活动。1995年11月,在武昌举办为期三天的三峡采风创作改稿笔会,到会者40余人。1997年5月,协会举办为期一周的全省曲艺创作学习班,来自全省各地市州曲艺创作人员30余人参加学习。为培养表演人才,协会除多次组织得力骨干去几个地市为参加“百花书会”演出节目进行表演辅导外,还于1983年6月,在荆州地区举办了曲艺创作班及湖北小曲培训班,为时半个月,由何忠华对来自该地区各县二十名青年女演员传授了湖北小曲艺《选妃》的唱腔和演技;1983年9月,又在武昌举办了湖北评书、湖北大鼓培训班,由李少霆、何祚欢、张明智示范传艺,为时二十天,参加培训班者有专业、业余演员和文化馆、站曲艺辅导干部42人,其中年青人占绝大多数。同时还为各企业、行政单位进行文艺辅导、排练;1995-2000年期间,举办少儿故事、相声 培训班五期,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近几年来,我会每年与省群众艺术馆联合举办曲艺创作高级培训班,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理论研究。

  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召开曲艺理论研讨会:1982年、1983年、1989年举办三次全省性曲艺理论研讨会,共有百余人参加,收到学术论文60余篇,同时还派员参加全国性曲艺理论研讨会,提交论论文20余篇。2007年5月,我会与中国曲协、湖北省文联成功地举办了全国理论研讨会——“当代曲艺的责任与追求”,收到论文   篇,并汇编成册。二是出版学术著作:计有:《曲海探宝》一集,选编曲艺创作表演学习班讲义;、《楚江论坛》两集,选编两次曲艺理论年会论文34篇;《湖北小曲》一集,辑录湖北小曲的主要曲牌和有关论文5篇;《 当代曲艺的责任与追求》的论文专集一册,收录2007年5月全国理论研讨会入选优秀论文   篇。三是组织有关通俗文学的理论文章和具体作品的评介文章,供《今古传奇》和《传奇天地》发表。

  五、会务工作。

  一是发展会员。会员总数达660人,其中中国曲协会员158人。

  二是承担重大会议筹备工作。1981年、1985年、1991年、1999年、2007年,我省先后召开五次曲艺工作者代表大会,还几次为全国性会议组织了人事推举工作;1998年,我会原驻会副主席何忠华、理事李守义被评为全国优秀会员; 2007年5月,协会承办了全国理论研讨会筹备工作,并圆满完成任务,2009年5月,我会承办了由中国曲协、湖北省文联、钟祥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送欢笑下基层走进钟祥”大型慰问演出活动,受到中国曲协好评;2006-2009年,我会连三年成功举办了“和谐湖北?曲艺山乡行”活动,受到上级部门关注和好评,被评为优秀协会。2009年,何忠华、张明智被评为新中国曲艺60年“突出贡献曲艺家”光荣称号,田克兢、付群刚被评为新中国曲艺60年“优秀中青年曲艺家”光荣称号,我会驻会副主席李建成被评为新中国曲艺60年“突出贡献曲艺组织工作者”。

  三是组织海内外文化交流活动。

  1982年至1984年,协会曾组织人员两次赴华东学习评弹艺术,两次赴河南观摩“马街书会”;1985年10月及1993年10月,协会与河南、山东、江西、安徽、湖北、福建等六省召开工作经验交流年会;1988年5月和1993年5月,由我会两次做东,召开六省曲协工作经验交流年会。与此同时,协会还先后邀请著名北方评书表演艺术家刘兰芳、田连元、天津南开大学教授、著名曲艺理论家薛宝琨、河南坠子表演艺术家赵铮、江苏曲艺作家张棣华、香港中华音乐研究院院长董华强、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姜昆、李金斗、崔凯来我省传经授艺和讲学。1991年6月,受中国文联之托,我会原驻会副主席(现顾问)何忠华作为该团主要演员,与来自世界各国的艺术家们同台演出了极富地方特色的小曲和民歌,受到热烈欢迎。我会原副主席张明智、何祚欢(现顾问)等于1997年、1998年先后四次赴台湾、香港参加“乡音贺岁”和“鄂港交流协会年会”、“明星伴旅游”等活动。

  四是组织出版协会内刊《湖北曲艺通讯》(初名《曲艺述评》),至今共出了35期。


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第六届主席团名单

主  席:陆  鸣

副主席(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田克兢  付群刚  李建成  何鸿森  龚泽生  焦大贤  焦随东  瞿红专(女)

秘书长:杨丹松(女)

陆  鸣

                       

田克兢                     付群刚                   李建成                    何鸿森

                        

龚泽生                   焦大贤                   焦随东                    瞿红专

                        

           杨丹松

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第六届顾问名单

何祚欢   何忠华(女)  张明智   陈世鑫   郝桂萍(女)   李长胜

                        

何祚欢                        何忠华                          张明智

                      

陈世鑫                        郝桂萍                     李长胜

湖北曲协第六届主席团成员及顾问简介

何祚欢

    男  1941年出生,中共党员、国家一级演员,著名湖北评书表演艺术家。原武汉市创作中心主任,湖北省曲艺家协会主席,现为湖北省曲艺家协会顾问。

何忠华

    女  1946年11月生于武汉。中共党员。原湖北省曲艺家协会驻会副主席,现为湖北省曲艺家协会顾问。

张明智

    (1943年出生,湖北孝感人。国家一级演员。武汉市说唱团艺术总监。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原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副主席,现为湖北省曲艺家协会顾问。

郝桂萍

女,1941年出生。国家一级演员,曲艺表演艺术家,襄樊市歌舞剧团河南坠子演员,原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副主席、襄樊市曲艺家协会主席、襄樊市政协副主席。现为湖北省曲艺家协会顾问。

陈世鑫

    男  1942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武汉市群众艺术馆副馆长,原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副主席,现为湖北省曲艺家协会顾问。

李长胜

    男  1947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长江日报文化报主编,原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副主席,现为湖北省曲艺家协会顾问。

陆  鸣

    男  1957年生于武汉。中共党员。国家一级演员。中国曲艺家协会理事、武汉说唱团团长、湖北省曲艺家协会主席。

田克兢

    男  1958年生于武汉。国家一级演员,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武汉说唱团副团长,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副主席。

付群刚

    男  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国家一级演员。湖北省群众艺术馆副馆长,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副主席。

李建成

    男  1957年生于武汉。中共党员。副研究馆员。中国曲艺家协会理事、湖北省曲艺家协会驻会副主席。

何鸿森

    男  1948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宜昌市文联副主席、宜昌市曲艺家协会主席、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副主席。

焦大贤

    男  1948年出生。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恩施市民族文工团团长。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副主席。

焦随东

    男  1952年出生。中共党员。军旅作家,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现为湖北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副主席。

瞿红专

    女  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鄂州市文联党组书记,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副主席。

龚泽生

    男  1956年出生,武汉市群众艺术馆馆长、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副主席。

杨丹松

    女  1957年生于武汉。中国曲艺家协会会员、湖北省作家协会会员,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秘书长。

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列)

丁忠红(女) 万正娇(女) 文敏芝(女) 牛晓文 邓爱波(女) 田克兢 申东辉 付三元 付群刚 孙仲江 江  浩 许  勇 

李四顺 李建成 李道南 李裕宏 杨  钦 杨丹松(女) 严顺莉(女) 吴  斗 吴聂保 汪学武 宋维权 张瑞田 陈进军

陈佩玲(女) 陈荣森 陆  鸣 邱慧敏(女) 何鸿森 郑红卫 郑志方 罗保国 赵卫国 段先民 姚丽玲(女) 徐永刚 

徐荣耀 殷  良 陶冬严 庾  铭 黄平喜 龚泽生 焦大贤 焦随东 覃万勤 曾亚琼(女) 韩嘉艺 鲍俊国 熊吉庆 谭  凯 

薛  霞(女) 戴鹏忠 瞿红专(女)


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是湖北地区各民族的曲艺艺术家和曲艺工作者,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自愿结合,共同从事曲艺艺术实践的人民团体。是中共湖北省委和省政府团结联系全省曲艺家和曲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我省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曲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在中共湖北省委领导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动员全省曲艺家和曲艺工作者,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文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尊重文艺规律,推动自主创新,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治会,积极开展各项曲艺艺术活动。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繁荣发展湖北省的曲艺事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是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同时也是中国曲艺家协会的团体会员,在业务上接受其指导。湖北省曲艺家协会主席团其及常设办事机构,在湖北省文联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  任  务

第四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对全体会员开展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引导和鼓励会员学习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学习曲艺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深入生活、联系群众、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参加艺术实践,按照曲艺艺术的规律,促进曲艺事业的改革、发展和繁荣。
    第五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大力开展曲艺活动;鼓励创作、表演、音乐的独创性和题材、体裁、形式、风格的多样化;提倡不同曲种、不同流派的自由竞赛,努力创作出无愧于伟大时代的曲艺作品。
    第六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努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鼓励和帮助在会员不断挖掘、整理地方传统曲艺的基础上,努力提高传统曲艺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第七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组织会员运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探讨曲艺的历史、现状及其发展规律;加强基础理论研究,积极开展曲艺评论,指导曲艺艺术不断革新、不断提高。
    第八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各种形式的评比、竞赛活动,对优秀的曲艺文学、音乐创作、表演、论著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注意发现创作、表演、音乐、理论研究等方面的曲艺人才,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以扶植和培养,不断充实壮大曲艺队伍。
    第十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协同有关文化部门和群众团体,大力推动曲艺活动的开展。
    第十一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积极推进和参加国内和国际的曲艺交流活动;密切与各省、市、自治区曲协的联系,加强同中外曲艺家的团结合作和友好往来,维护国家利益和文化安全,努力对人类文明的进步作出贡献。
    第十二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根据政府有关政策,开拓文化市场,发展文化产业,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开发协会丰富的人才资源和无形资产,做好面向社会的有偿服务工作,使协会工作在创造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以促进协会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良性循环。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三条:凡在曲艺创作、表演、音乐、理论研究、艺术教育、书刊编辑和组织工作等方面有一定成就和影响,赞成本会章程,自愿入会者,可向本会提出申请,有两名会员介绍、由组织推荐、并附缴足以说明本人艺术方面的成就和影响的材料,经本会主席团审核批准,履行入会手续,即为本会会员。
各专业曲艺艺术表演团体、市、州曲艺家协会、企业曲艺家协会向本会提出申请,经本会主席团批准,可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十四条:会员有以下权力:
    一、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有组织地参加本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四、会员艺术创作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要求本会依法予以保护。
    第十五条:会员有以下义务:
    一、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规、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按规定缴纳会费;
    二、随时向本会常设机构及工作人员反映人民群众对曲艺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三、积极发现和培养曲艺人才,推荐与发展会员。
    第十六条:凡会员违反本会章程,损害本会利益,可作取消或停止会籍处理;因触犯法律被依法判刑者,可给予开除会籍的处分。上述决定均须经本会主席团审核决定。
    第十七条:会员如自愿退会,可向本会提出申请,履行退会手续。五年以上无故不缴纳会费者,作为自动退会处理。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八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湖北省曲艺家最高权力机构为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理事会。在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理事会行使职权;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领导本会工作。
    第十九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上届主席团提出方案,通过民主程序推举产生。代表大会的任务是: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计划,修订本会章程,听取和审议主席团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下届理事会。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由理事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二十条:理事会组成人员由各市、州和产业系统的曲协或文联(文协)或有关主管单位推荐,并经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的任务和职权是:执行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选举主席、副主席;听取和审议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议通过主席关于增补或撤换理事和主席团成员的议案。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由主席团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二十一条:主席团为本会常设领导机构,由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及秘书长组成。主席、副主席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秘书长由主席团多数通过提名,由省文联党组任命。主席团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其职权是:领导实施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对本会的重大业务活动作出总体规划和决策。驻会副主席的职责是:贯彻执行主席团的决议,处理日常事务工作。本会对不称职的领导成员,可以通过民主程序予以罢免、撤换。
    第二十二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设顾问若干人,由已担任过本协会主席、副主席且有一定影响的曲艺家担任;顾问对本会工作起咨询、参谋作用。
    第二十三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对各市、州及各行业、各产业系统群众性曲艺组织,在业务上负有指导与支持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根据开展各项曲艺艺术活动的需要,本会在主席团的领导下,可由各类有专长的曲艺家组成专业委员会。

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五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经费来源:(一)、财政拨款;(二)、会费;(三)、社会赞助;(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简称湖北省曲协。湖北省曲艺家协会会址设在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翠柳街一号。
    本章程经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其解释权属湖北省曲艺家协会第六届主席团,修改权属下次会员代表大会。


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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